问题 | 公司什么情况下可以降职 |
释义 | 公司可以降职的情况是要证明劳动者不能胜任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任务或同工种同岗位人员的工作量,用人单位应当提供充足的证据予以证明。公司不可以随便降职,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可以通过协商一致的方式予以变更,变更后的内容需要通过书面的形式予以确认,劳动报酬是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双方可以约定就薪酬待遇变更事宜进行约定。 一、变更劳动合同情形有哪些? 具体有以下几种情形: 1、试用期内。 2、签订劳动合同时的法律、行政法规发生变化,劳动合同的相关条款应作相应变更。 3、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后不能从事原工作。 4、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用人单位对其工作岗位予以调整。 5、发生不可抗力或出现致使劳动合同全部或部分条款无法履行的其他情况,如企业发生分立、合并、迁移、被兼并、企业资产转移、转产转型、技术改造后某些生产岗位消失等。 6、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后达成新的协议变更原有的约定。 允许变更劳动合同的条件是: 1、订立劳动合同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已经修改,致使原来订立的劳动合同无法全面履行,需要作出修改; 2、企业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转产,原来的组织仍然存在,原签订的劳动合同也仍然有效,只是由于生产方向的变化,原来订立的劳动合同中的某些条款与发展变化的情况不相适应,需要作出相应的修改; 3、上级主管机关决定改变企业的生产任务,致使原来订立的劳动合同中有关产量、质量、生产条件等都发生了一定的变化,需要作出相应的修改,否则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 4、企业严重亏损或发生不可抗力的情况,确实无法履行劳动合同的规定; 5、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对劳动合同的某些条款作出变更,但不得损害国家利益。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劳动合同的变更】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二、企业降薪劳动合同有效吗? 公司降薪后需要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在降职降薪之后,原本的劳动合同的基本内容改变了,是需要变更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的变更需要根据规定,由公司和劳动者协商一致,对原合同的部分内容进行修改,变更后的合同与原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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