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第一种情况,法院判决书下来之后,如果双方当事人没有上诉,自双方收到法院判决书后15天的上诉期满后,即可向法律申请强制执行。第二种情况,对一审法院判决不服,提起上诉的。上诉需要向一审法院提交上诉状,一审法院收到上诉状后,将一审案卷材料移送给二审法院,但是法律对一审法院收到上诉状后多些时间内必须移交没有规章。而二审法院从立案之日开始三个月内必须做出判决。在收到二审法院的判决书,大概一周后可以申请强制执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九条 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章。前款规章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章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章分期履行的,从规章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章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条 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并可以立即采取强制执行举措。,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九条 原审人民法院对于发回重新审判的案件,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依照第一审程序进行审判。对于重新审判后的判决,依照本法第二百二十七条、第二百二十八条、第二百二十九条的规章可以上诉、抗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不服第一审裁定的上诉或者抗诉,经过审查后,应当参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二百三十八条和第二百三十九条的规章,分别情形用裁定驳回上诉、抗诉,或者撤销、变更原裁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