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个人信息保护七大原则 |
释义 | 此次发布的《草案》规定了个人信息处理的七大基本原则,分别是合法性原则(第五条)、目的明确原则(第六条)、最小必要原则(第六条)、公开透明原则(第七条)、准确性原则(第八条)、可问责性原则(第九条)、数据安全原则(第九条)。 一、履行合同的主要原则是什么 一、适当原则 适当原则又称正确履行原则或全面履行原则。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二、协作履行原则 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三、经济合理原则 经济合理原则要求履行合同时,讲求经济效益,付出最小的成本,取得最佳的合同利益。 四、情势变更原则 情势变更原则是指合同依法成立后,因不可归责于双方当事人的原因发生了不可预见的情事变更,致使合同的基础丧失或动摇,若继续维护合同原有效力则显失公平,允许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原则。 二、关于电子司法鉴定原则有哪些 电子司法鉴定遵循的原则为: 1、合法原则。这一原则要求电子数据司法鉴定在业务范围、鉴定程序和技术标准上的规范化和制度化。这又包括两方面内容:(1)行为合法原则:这是针对鉴定人的要求。电子数据司法鉴定人首先必须经过专门培训该做到及时鉴定,防止电子数据随时间推移而改变。(2)状态合法原则:这是针对电子数据状态的要求。电子数据应该有多个备份,应该远离高磁场、高温、灰尘、积压、潮湿等,应该尽量保持与目标系统的最初状态一致或改变最小。 2、独立原则。 电子数据司法鉴定人在不受外界干扰的情况下,独立表达鉴定意见,根据所得实际结果作出科学判断,鉴定结果是独立意志的体现,鉴定人只服从于科学和法律。 3、监督原则。 电子数据司法鉴定需要监督机制,包括两方面: (1)侦查人员监督:电子数据的移交、保管、开封、拆卸以及分析等各个阶段都要由侦查人员监督执行,并由鉴定人与监督人共同签名承担责任。 (2)社会监督:公开要求社会监督的介入,力求防止和克服腐败。电子数据鉴定是符合正义的活动,社会监督,可以最大限度地体现公平正义。 三、数据共享的基本原则有哪些 数据共享的基本原则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八条的规定,信息处理人不得泄露或篡改其收集和存储的个人信息;未经自然人同意,不得非法向他人提供个人信息,但加工后无法识别特定个人且无法恢复的除外。信息处理人应当采取技术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确保个人信息的安全,防止信息泄露、篡改和丢失;个人信息泄露、篡改或者丢失的,应当及时采取补救措施,通知自然人并报告有关主管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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