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继承发生地点一般是被继承人生前最后住所地和主要遗产所在地,当两个地点不一致时,主要遗产所在地作为继承发生地点。继承发生后,首先要确定继承发生的地点,这对继承案件管辖等具有重要的意义。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的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的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