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属于原始取得的方式有哪些? |
释义 | 法律分析:原始取得的主要形式包括:生产,获取孳息,先占,添附,拾得遗失物,拾得漂流物、发现埋藏物或者隐藏物,善意取得,时效取得和国家强制取得等。 1、生产 指民事主体通过自己的劳动生产活动攫取自然物,创造社会价值的过程,包括劳动生产和获取孳息。通过生产而取得产品的所有权是一种原始取得,是最基本、最重要的原始取得方式。 2、先占 先占是以所有的意思表示占有无主动产而取得其所有权的法律事实。先占必须具备以下构成要件: (1)须为无主物; (2)须为动产; (3)须以所有的意思表示占有。 遗失物并非无主物,故不得适用先占取得所有权。 3、添附 添附是指不同所有人的财产结合在一起形成一个新的财产,或者对他人财产进行加工形成一个新的财产的事实。添附包括附合、混合和加工三种方式。添附物的所有权归属,有约定从约定,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按法律规定。 4、拾得遗失物 遗失物是指他人不慎丧失占有的动产,失散的饲养动物也被视为遗失物。遗失物不是无主物或者所有人抛弃的物,也不是因受他人侵害而丧失占有的物,而是所有人和合法占有人不慎丢失的动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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