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所有权原始取得的方式有哪些 |
释义 | (一)劳动生产、收益 劳动生产之民事主体通过自己的劳动生产活动获取劳动产品,以及通过扩大再生产取得其所创造的劳动产品。收益主要是指收取孳息。 (二)征收 所谓征收就是指国家基于公共利益通过行使征收权,在依法支付一定补偿的。 (三)善意取得 善意取得,又称即时取得,是指无处分权人将其动产或不动产转让给受让人。如果受让人取得该动产时出于善意,则受让人将依法取得对该动产的所有权,或其他物权。 (四)添附 添附主要有混合,附合和加工三种方式。 汽车的所有权一般是以机动车行驶证上登记的车主做为认定汽车所有权的依据,但是出现特殊的情况,还是以实际出资购买人作为汽车所有权认定的依据。对于汽车的所有权也还可以约定。 一、不动产能善意取得吗 《民法典》第一百零六条规定:“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的;(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受让人依照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赔偿损失。当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权的,参照前两款规定。” 根据该条规定,不动产的善意取得可表述为:无权处分人将不动产或动产转让给受让人,如果受让人出于善意支付了合理的价取得该不动财产,并依照法律规定进行了登记,受让人就可依法取得对该不动产的所有权。受让人在取得该不动产的所有权以后,原所有人不得要求受让人返还该财产,而只能请求转让人赔偿损失。 二、对于追回遗失物善意取得是否可行 追回遗失物善意取得是可行的。所谓善意取得,是指动产占有人或者不动产的名义登记人将动产或者不动产不法转让给受让人后;如果受让人取得该财产时出于善意,即可依法取得该财产的所有权或其他物权的法律制度。受让人受让财产时主观上是善意的。受让人善意,是指受让人相信财产的让与人不是无处分权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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