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遗失物返还请求权期限是什么 -法律知识 |
释义 | 法律分析: 遗失物返还请求权的期限是指除斥期限而不是诉讼时效期限。除斥期间,是指法律规定或当事人依法确定的某种权利预定的存续期间,该期间届满,则权利当然消灭,故又称为权利预定存续期间,即预定期间。除斥期间是学理名词而非法典名词,在民法及其他相关法律中,尚无除斥期间或预定期间的专门用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一十四条 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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