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在合同纠纷中,和解和调解是解决争议的两种方式。和解是指当事人自愿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结束纠纷的行为;调解是指通过调解人的介入,指导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从而解决争议。和解和调解都有其优缺点。和解的优点是可以迅速解决争议,减少成本和时间,维护当事人之间的关系,不会对缔约方造成影响;缺点是由于双方只是默许了解决办法,且未经过法院确认,存在协议难以执行的风险。调解的优点是调解人是中立的第三方,可以更加客观公正地处理争议,且调解协议具有法律效力,保证达成的协议可以得到执行;缺点是调解需要时间和费用,且调解协议往往需要双方妥协,可能对某一方的利益造成影响。 法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十四条:当事人可以协商解决合同纠纷。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九条:当事人和解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调解达成协议的,经由当事人确认的,可以作为判决或者裁定的依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