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继往病史”理由是否能成为拒赔重疾险的法律依据? |
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目前的相关法律法规,保险公司不能以“继往病史”为理由拒绝赔付重疾险。因为该理由不符合保险合同的约定,同时也与法律规定不符。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七十八条规定:“保险公司不得以未告知或者虚假告知为由拒绝承担保险金责任,除非保险标的与缺乏告知或者虚假告知有关,或者保险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未履行告知义务。” 2.《保险法》第七十九条规定:“保险人对于投保人提供的信息应当在合理期限内作出明确的答复,或者说明需要补充提供的资料和文件。” 3.《保险法》第八十条规定:“保险人自保险费收取之日起,应当履行保险合同约定的义务。” 综上所述,保险公司不能以“继往病史”为理由拒绝赔付重疾险,这与保险合同的约定和法律规定不符合。因此,投保人在购买重疾险时,应当按照保险公司要求提供准确的健康状况信息,同时也应当认真阅读保险合同条款,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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