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有关公司名称的那些法律规定 |
释义 | 我们都知道,当公司在注册时都会取一个比较合适的名称,也就是企业的名字,同时这也是区别与其他企业或社会组织的标志所在。 我们都知道,当公司在注册时都会取一个比较合适的名称,也就是企业的名字,同时这也是区别与其他企业或社会组织的标志所在。但作为社会组织,公司名称并非是随意取的,它有着一定的限制,并且也有着一些相关的法律规定,下面律师就来带大家了解一下,有关公司名称的那些的法律规定。 1、在一般情况下一个公司只能有一个名称,不过也存在着特殊情况,例如经省级以上登记机关核准,是可以有一个在规定范围内使用的从属名称的。 2、公司名称的组成部分依次为:公司所在行政区域的名称、字号或商号、行号,反映行业或经营特点的字样,公司的组织形式。 3、除了按规定设立的劳动服务公司外,公司名称中不得含有其他法人的名称。外资公司可以用自然人的姓名作字号。 4、除非得到国家批准,否则在公司名称中不可使用类似于全国、中国、中华、国际、国家等字样。 5、公司名称需要使用汉字,不能够使用拼音或者数字,民族自治地区可以使用民族语言作为公司名称。 6、公司名称中不得含有有损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可能对公众造成欺骗或误解的内容或文字,不得含有政党名称、党政军机关名称、群众组织名称、社会团体名称和部队番号等内容。 7、公司名称中不得单独使用发展、开发等字样来表示其行业或经营特点,使用实业字样的公司,应拥有三个以上的生产、科技型企业。 8、如果公司名称中要包含总公司字样,那么公司必须下设三个或以上的公司或者分公司的分支机构,同时两者名称要有一致性。 9、如果公司名称有简称或外文名称的缩写,那么必须在公司章程中进行相关的说明。 以上就是本文的全部内容,https://www./是专业的法律咨询网站,如您有任何法律问题需要咨询,欢迎致电律师。 该内容由 张胜云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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