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2011年判二缓二,2020年再犯是累犯吗。 |
释义 | 刑法第七十六条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没有本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由此可见,缓刑考验期满,即不再执行原判刑罚,因此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由于缓刑考验期满,原判刑罚不再执行,而非刑罚执行完毕。因此,如果缓刑考验期满后又犯罪的不构成累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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