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律师分析: 需要办理《驯养繁殖许可证》,注册方法和条件如下: 1、根据《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可以申请《驯养繁殖许可证》: (一)有适宜驯养繁殖野生动物的固定场所和必需的设施; (二)具备与驯养繁殖野生动物种类、数量相适应的人员和技术; (三)驯养繁殖野生动物的饲料来源有保证。 2、根据《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五条:驯养繁殖野生动物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向所在地县级政府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申请表》。 3、凡驯养繁殖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报林业部审批;凡驯养繁殖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批准驯养繁殖野生动物的,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核发《驯养繁殖许可证》。 【法律依据】: 《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 取得《驯养繁殖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除按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处理外,批准驯养繁殖野生动物或核发《驯养繁殖许可证》的机关可以注销其《驯养繁殖许可证》: (一)超出《驯养繁殖许可证》的规定驯养繁殖野生动物种类的; (二)隐瞒、虚报或以其他非法手段取得《驯养繁殖许可证》的; (三)伪造、涂改、转让或倒卖《驯养繁殖许可证》的; (四)非法出售、利用其驯养繁殖的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的; (五)取得《驯养繁殖许可证》以后在1年内未从事驯养繁殖活动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