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请问一下汇票是否可以设定质押 |
释义 | 汇票是可以设定质押的。汇票是一种有价证券,有确定的面额,到期后可以向付款人取得票款。未到期的汇票,可以做为质押物,进行融资。汇票进行质押时,要进行质押背书,将汇票权利暂时转让给被背书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三十五条 背书记载“委托收款”字样的,被背书人有权代背书人行使被委托的汇票权利。但是,被背书人不得再以背书转让汇票权利。汇票可以设定质押;质押时应当以背书记载“质押”字样。被背书人依法实现其质权时,可以行使汇票权利。 请问以后拿到商业汇票什么时候能兑现 商业汇票根据承兑人的不同,分为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汇票根据付款日期的不同,分为即期商业汇票和远期商业汇票;按是否带息,分为带息股票和不带息股票;其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票据活动,适用本法。本法所称票据,是指汇票、本票和支票。第十九条汇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见票时或者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汇票分为银行汇票和商业汇票。 你好问一下汇票付款的期限是多久 汇票到期日的计算方法:1、一般情况下,汇票使用实际日期即为到期日;2、汇票上未记载承兑日期的,在承兑时记载付款日期的最后一日为承兑日期;3、其他计算方法。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三十八条承兑是指汇票付款人承诺在汇票到期日支付汇票金额的票据行为。第三十九条定日付款或者出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持票人应当在汇票到期日前向付款人提示承兑。提示承兑是指持票人向付款人出示汇票,并要求付款人承诺付款的行为。第四十二条付款人承兑汇票的,应当在汇票正面记载“承兑”字样和承兑日期并签章;见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应当在承兑时记载付款日期。汇票上未记载承兑日期的,以前条第一款规定期限的最后一日为承兑日期。 汇票追索权的行使是否有法律效力 行使汇票追索权需要注意以下问题:1、追索权的行使必须在票据法规定的期限内;2、持票人为背书人的,对其后手无追索权,持票人为出票人的,对其前手无追索权;3、行使汇票追索权需要注意的其他事项。《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六十五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六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六十五条持票人不能出示拒绝证明、退票理由书或者未按照规定期限提供其他合法证明的,丧失对其前手的追索权。但是,承兑人或者付款人仍应当对持票人承担责任。第六十八条汇票的出票人、背书人、承兑人和保证人对持票人承担连带责任。持票人可以不按照汇票债务人的先后顺序,对其中任何一人、数人或者全体行使追索权。持票人对汇票债务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已经进行追索的,对其他汇票债务人仍可以行使追索权。被追索人清偿债务后,与持票人享有同一权利。第六十九条持票人为出票人的,对其前手无追索权。持票人为背书人的,对其后手无追索权。 汇票、本票和汇票的区别 汇票和本票存在着本质的区别。本票是一项书面的无条件的支付承诺,由一个人作成,并交给另一人,经制票人签名承诺,即期或定期或在可以确定的将来时间,支付一定数目的金钱给一个特定的人或其指定人或来人。汇票是由出票人签发的,要求付款人在见票时或在一定期限内,向收款人或持票人无条件支付一定款项的票据。法律依据:《票据法》第十九条汇票的定义和种类汇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见票时或者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汇票分为银行汇票和商业汇票。 什么是汇票保证 汇票保证的特殊效力是汇票保证具有相对独立性和无因性,保证人承担的保证责任与票据的债务无关。有两个及以上保证人的,即使互相不知道,所有保证人之间也是存在连带责任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六十八条汇票的出票人、背书人、承兑人和保证人对持票人承担连带责任。持票人可以不按照汇票债务人的先后顺序,对其中任何一人、数人或者全体行使追索权。持票人对汇票债务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已经进行追索的,对其他汇票债务人仍可以行使追索权。被追索人清偿债务后,与持票人享有同一权利。 该内容由 王国强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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