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应收账款出质后还能再转让吗? |
释义 | 应收账款出质后,原则上出质人不得再行转让。《民法典》规定,应收账款出质后,不得转让,但经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应收账款所得到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风险提示:对应收账款的转让的实质是对应收账款的处分。如果允许其对应收账款进行转让,即可损及质权人的利益。所以,法律规定出质人未经质权人同意转让应收账款的,应认定转让行为无效。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五条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