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 |
共同危险行为与其他无意思联络的数人侵权行为的区分 |
| 释义 |
共同危险行为与其他无意思联络的数人侵权行为一样,行为人彼此之间都没有意思联络,非常相似,二者都不要求共同侵权人在主观上存在共同意思联络。其仅要求各侵权人的独立行为共同引发损害。例如,甲乙两人不约而同扔出的石子,同时击中了第三人丙,甲乙两个行为人都对损害结果的发生产生了作用,但甲乙两个行为人在实施这一行为时,并没有共同的意思联络。此种情况常被认为是共同危险行为,但我们认为,此种情况不应当被作为共同危险行为处理,而应当作为其他无意思联络的数人侵权行为处理。因为共同危险行为和其他无意思联络的数人侵权是不同的,二者的区别主要表现在: 1、真正的行为人是否确定。在其他无意思联络的数人侵权中,行为人是确定的,因此不存在一个推定行为人的问题;而在共同危险行为的情况下,虽然参与共同危险的行为人是确定的,但真正的行为人是不确定的,所以要推定所有参与危险行为的人承担连带责任。 2、从因果关系的角度来看,在其他无意思联络的数人侵权中,每个人的行为与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都是确定的,即每个人的行为都造成了损害后果,而且是相互结合造成同一损害后果;而在共同危险的情况下,全部危险行为人的行为与结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而具体每个行为人的行为和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是法律推定的,即只有其中的某个或数个行为人的行为和损害后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但法律直接推定每个行为人的行为和损害后果之间都具有因果关系。各行为人的行为并未相互结合造成同一损害。 3、法律责任不同。在其他无意思联络的数人侵权中,如果构成叠加的共同侵权行为,各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如果构成竞合的侵权行为,则各行为人承担按份责任。但是,在共同危险行为中,每个行为人都要承担连带责任。 |
| 随便看 |
- 干部身份应该如何认定?
- 领导干部经商办企业如何认定?
- 干部身份应该应该认定?
- 提存量要求什么手续
- 公积金提取保留金额是否有限制
- 公积金提取时最大提取金额不能填 -法律知识
- 公积金提取时最大提取金额不能填 -法律知识
- 提存量要求什么手续?
- 提存量要求什么手续
- 美团生活费诉前通知函真假
- 超过60岁不能当法人
- 超过60岁不能当法人
- 租赁来的商铺法人能变更吗
- 租赁房的租赁人变更
- 60岁以上可以当法人吗
- 国有土地使用证上的法人可以变更吗
- 他处有房是否可以变更承租人?
- 土地使用权法人变更是怎么样的
- 土地使用权人可以出租土地吗
- 自然人法人的区别?
- 承租人未经同意改变用途转租出租人怎么办?
- 法人行为能力与自然人行为能力的区别
- 更变被执行人能变更法人吗
- 国有土地使用证上的法人可以变更吗
- 土地使用证变更使用人的程序是什么
- cost, insurance and freight net
- cost, insurance, freight
- cost, insurance, freight and interest
- cost, insurance, freight and war risks
- cost, insurance, freight, commission and interest
- cost, insurance, freight, exchange and port of destination
- cost-management responsibility system
- cost of a construction project
- cost of capital
- cost of comparable products
- cost of completion
- cost of cultivated land in protective zones of basic farmland
- cost of delays
- cost of expert evaluation
- cost of expert testimony
- cost of exports in terms of foreign exchanges
- cost of floor space
- cost of goods sold
- cost of inspection
- cost of labor
- cost of living
- cost of long distance call
- cost of maintenance
- cost of manufacture
- cost of meeting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