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日常生活中发生家暴怎么办 |
释义 | 1、受害人可以向所在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等单位投诉。2、向公安机关报警,警察有义务制止。3、情形严重的可以书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4、施害人行为构成犯罪的可以提起刑事自诉。 一方以个人名义超出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共同债务吗 不是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司法解释规定的“家庭日常生活需要”具体包括哪些类型应该如何判别 “家庭日常生活需要”,一般包括日常生活消费、日常精神消费、日常投资性消费以及为赡养老人、教育抚育子女的合理花费等,应该结合夫妻的家庭生活水准、借贷的目的等因素综合衡量,如果一方擅自对外高额借款,借款后自己挥霍浪费,严重侵害另一方的财产权益,该借款就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发生家暴后怎么鉴定伤情 1、在发生家庭暴力后鉴定伤情的程序:首先在遭遇家庭暴力后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出警,制止家庭暴力,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取证,协助受害人就医、鉴定伤情。2、个人是不能直接进行家庭暴力伤情鉴定的。 家暴怎么办 1、保护自己以及第一时间报警;远离厨房,以免施暴者用锐器伤人;靠近门窗向邻居及路人求助;注意保护头、脸、胸、腹等身体重要部位;躲进有电话可求助的房间,如有可能,将施暴者反锁在门外;同时第一时间拨打110,并保存出警记录;2、及时向有关机构反映。反家暴法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妇女儿童工作的机构,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督促有关部门做好反家庭暴力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司法机关、人民团体、社会组织、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企业事业单位,应当依照反家暴法和有关法律规定,做好反家庭暴力工作。 遭遇家暴怎么办 可以投诉、求助、报警、向人民法院起诉或申请人身保护令。《反家庭暴力法》第十三条规定: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以向加害人或者受害人所在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等单位投诉、反映或者求助。有关单位接到家庭暴力投诉、反映或者求助后,应当给予帮助、处理。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单位、个人发现正在发生的家庭暴力行为,有权及时劝阻。第二十三条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当事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因受到强制、威吓等原因无法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其近亲属、公安机关、妇女联合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救助管理机构可以代为申请。 该内容由 崔萍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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