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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保险公司不给理赔,我是否可以追究其法律责任?
释义
    法律分析:
    在保险合同中,保险公司作为保险人,承担了向被保险人支付保险金的义务。如果被保险人符合合同条款规定的保险事故条件,保险公司没有权利拒绝赔付保险金。如果保险公司无故拒绝赔付,被保险人可以追究其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六十七条规定:保险人对被保险人提出的理赔申请,应当及时审核,并自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赔偿决定;必须补充调查的,应当在三十日内作出赔偿决定。保险人未及时作出赔偿决定,或者未作出明确的赔偿决定,被保险人有权要求支付保险金的利息。
    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二十三条:保险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免除对合同履行的责任:(一)对保险标的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未告知的;(二)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不履行保险合同义务或者提供虚假资料的;(三)将合同中约定的免除保险人责任、限制保险人责任的条款向被保险人未明示的。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保险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十一条:保险人应根据保险合同条款及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对被保险人的理赔申请予以调查、审核,及时作出是否承担保险责任、赔偿事故损失和赔偿数额的决定。如未及时作出赔偿决定,经被保险人催告后,还拒绝支付保险金的,视为无理拒赔。
    以上是保险公司不给理赔,你可以追究其法律责任的相关法律分析和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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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7/28 10:43: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