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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保险公司对我的理赔明显过低,我应该如何维权?
释义
    法律分析:根据《保险法》规定,保险公司应当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承担赔偿责任。如果保险公司对事故的认定或者理赔标准有异议,被保险人可以选择以下途径维权:1.通过协商,与保险公司协商并就理赔事宜达成一致;2.申请仲裁,向当地人民调解委员会或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3.提起诉讼,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保险公司依法赔偿。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五十条:保险人应当按照保险合同约定的条件、范围和期间承担赔偿责任。
    2.《保险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四条:非人身保险纠纷的仲裁,由当事人自愿选择。当事人可以申请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设立的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没有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可以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设立的仲裁委员会、司法行政机关或者经人民法院批准的其他机构仲裁。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当事人对于保险合同的效力、解除、解除后的保险费与赔偿金的妥当性以及得到赔偿金的大小等问题发生争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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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5 11:4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