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防范保险公司以“不如实告知”为由拒赔? |
释义 | 法律分析:保险合同是以对等自愿的原则为基础的合同,双方都有义务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如果被保险人在保险合同签订时未如实告知或者虚假陈述,保险公司有权拒绝赔偿。但是,保险公司在拒绝赔偿之前,必须充分证明被保险人的未如实告知或虚假陈述对保险公司决定承保或者承担赔偿责任有重大影响。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六条: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或者与保险标的有关的情况,应当如实告知保险人。被保险人未如实告知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条:合同自愿原则。 3.《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十七条:当事人应当诚实信用,遵守诚实信用原则,履行预期的义务。 4.《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因一方当事人的违约,给对方当事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因此,在购买保险时,被保险人应当如实告知与保险标的有关的情况,保险公司在承担赔偿责任时,必须充分证明被保险人未如实告知或者虚假陈述对保险公司承保或承担赔偿责任有重大影响。如果被保险人已经如实告知,保险公司仍然以“不如实告知”为由拒赔,被保险人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进行维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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