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股东又是员工的,工资应当按照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工资标准和其实际的工作天数来计算。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来支付,且应当在用人单位与员工约定的时间及时支付。 法律客观: 《劳动合同法》第十一条 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 《公司法》第三十四条 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