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职工工伤报销流程是什么 |
释义 | 职工工伤报销流程如下: 1、工伤职工出院时候直接办理费用报销结算手续; 2、申请人携带规定资料前往社保机构办理报销手续。 工伤医疗费报销所需材料如下: 1、工伤职工身份证复印件; 2、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工伤认定决定书; 3、《市、城镇职工工伤医疗终结鉴定表》; 4、费用票据原件; 5、住院治疗的提供住院病历复印件、内置固定物原始发票复印件、非工伤性疾病的用药和检查同意书、床位费或内置固定物超标准同意书、住院费用明细,加盖相关科室印章; 6、门诊治疗的提供诊断证明、门诊病历、复式处方(门诊的复式处方与医疗保险处方一致,加盖“工伤保险”条型章),检查单等; 综上所述,工伤认定后,凭医疗发票、费用清单、病历资料去社保中心报销医疗费,凭医院证明在单位报销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工伤治疗期间发给工伤工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第三十九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