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单方制定合同并非法律用语,这种由一方制定,并且重复使用的合同,法律上称之为“格式合同”,通常出现在消费合同、服务合同等合同中,例如:网络用户协议、网络消费合同等,网络领域有大量的格式合同,由商家或者平台制定,消费者只能选择同意或者不同意,而无法对合同条款进行修改。这种合同的效力在法律上受到的限定比较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六条 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示对方注意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等与对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未履行提示或者说明义务,致使对方没有注意或者理解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的,对方可以主张该条款不成为合同的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