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异地就医是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在本统筹区以外(不包括境外)地区的就医购药。异地就医分为三大类:内蒙古自治区参保人员区内跨统筹区就医;内蒙古自治区参保人员跨省就医;外省(区、市)参保人员到内蒙古自治区就医。 按照办法规定,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和符合参保地转诊转院规定的人员可以申请办理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符合异地就医申请条件的参保人员,需按照参保地规定办理异地就医备案。 法律依据: 《内蒙古自治区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管理办法》 第六条 符合异地就医申请条件的参保人员,需按照参保地规定办理异地就医备案。 第七条 异地就医人员应当按照就医地规定办理就医,并接受就医地管理。 第八条 自治区各级异地就医经办机构应为异地就医人员提供与本统筹区参保人员相同的服务和管理,包括业务咨询、医疗信息记录、医疗行为监控、医疗费用审核等。 第九条 自治区异地就医经办机构应当扩面提质,稳步扩大定点医药机构范围,并适时在媒体上向社会公开发布名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