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怎样办理委托书办理房产证 |
释义 | 转让当事人(自然人)不能亲自办理相关手续时,应出具授权委托书,且委托书应注明委托事项和委托权限,并由委托人签字。委托人应对授权人依规定办理的有关房屋所有权事宜承担民事责任。到当地的区或者市公证处办理一份委托公证300元左右。公证处会提供给格式文本,在文本上选择委托事项、委托有效期限就可以了。委托人要带好自己的身份证原件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一般只要你本人带这两样东西去就可以的。房产证费用:房款×2%,契税:房款×1.5%(小于140M2的普通住宅)房款×3%(除小于140M2的普通住宅以外的其它商品房)。 一、房屋买卖委托公证一般需要哪些材料 房屋买卖委托公证一般需要以下材料: 1、委托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身份证、户口;委托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 2、委托事项所有权证明:房屋所有权证明; 3、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4、委托事项涉及重大财产权益处分的,还需提供结婚证或单身证明,如夫妻共同到公证处委托; 5、公证处要求的其他材料。 当事人将上述材料带到公证部门申请,经公证部门审查认为符合公证条件的,当事人可以领取公证书。公证书按照司法部门规定的格式制作,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二、怎么办理委托公证 1、委托公证应当向委托人住所或者委托行为发生地的公证处办理。 2、无行为能力人不能实施委托行为,限制行为能力人实施委托行为的,必须经监护人同意才能有效。 3、委托是与人密切相关的法律行为,委托人必须亲自到公证处办理公证,不得委托他人代为办理。如有特殊情况(如行走不变、重病等)。)可向公证处申请,公证处将派公证员到其住所办理公证。 4、委托行为必须是委托人的真实含义,委托内容应真实合法。 5、委托书是委托人的单方面意思,只有在受托人表示接受委托时才能生效。 6、转让委托人有转让委托权,转让委托的权限和期限不得超过原委托权限和期限。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第七条房地产转让,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办理:(一)房地产转让当事人签订书面转让合同;(二)房地产转让当事人在房地产转让合同签订后90日内持房地产权属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明、转让合同等有关文件向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申报成交价格;(三)房地产管理部门对提供的有关文件进行审查,并在7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申请的书面答复,7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为同意受理;(四)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实申报的成交价格,并根据需要对转让的房地产进行现场查勘和评估;(五)房地产转让当事人按照规定缴纳有关税费;(六)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手续,核发房地产权属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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