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全员持股是股权激励中风险较大的一种,但其收益也是显著的。当时,华为推动全员持股的行为,可以说是敢为天下先。它直接成为华为的崛起支柱,时至今日,华为仍然奉行着全员持股这一举措。华为内部股权激励始于1990年,至今已进行了三次大的股权激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和履行劳动义务。 第四十六条 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工资水平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逐步提高。国家对工资总量实行宏观调控。 第四十七条 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自主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