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票的三种方式 |
释义 | 直接发行和间接发行是股票发行的两种方式。直接发行是由发行公司自己承担风险和责任,证券经营机构只提供协助并收取手续费。间接发行则是将发行任务委托给证券经营机构,由其承担风险并收取差价收益。直接发行中,未售出的股票退还给发行公司,而间接发行中,证券商需自行承担未售出股票的风险。 法律分析 1、直接发行又称为自营发行、代销或推销,这种发行方式是由股份有限公司自己承担发行股票的责任和风险,而股票发行的中介人——证券经营机构只是做协助性工作并收取一定的手续费。具体做法是,发行公司与依法设立的证券机构签订股票承销协议,委托证券经营机构代理发行股票,承销机构按委托的价格销售股票,在发行期结束后,销多少算多少,将未售出的股票全部退还给发行公司,不承担风险,只收取一定的手续费和有关费用。 2、间接发行又称为委托发行或包销,指股份有限公司把股票发行委托给证券经营机构发行,由证券经营机构包干,收取股票发行的差价收益,承担发行风险。具体做法是,发行公司与依法设立的证券经营机构签订股票承销协议,由证券经营机构先以自己的名义买下股票发行人的全部股票,然后,再将股票转售给投资者。证券商包销股票,是用略低的价格从股票发行人手中买进股票,然后以较高的价格卖出,卖价与买价的差额则为证券商的包销收入。对发行期结束后未售出的股票,证券商不能退还发行人,必须自行承担风险。 拓展延伸 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票的法律规定与程序 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票的法律规定与程序涉及多个方面。首先,根据《公司法》,股份有限公司可以通过公开发行、配售或非公开发行的方式来发行股票。公开发行通常指向广大投资者公开出售股票,需要符合证券法律法规的规定,包括信息披露、发行条件等。配售是指将股票以优先权的方式分配给特定的投资者,如员工、特定机构等。非公开发行则是指向特定投资者进行发行,如战略投资者、私募基金等。在发行股票前,公司需要制定发行方案并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此外,还需履行相关的登记、备案、公告等程序,确保发行过程合法合规。总之,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票需要遵守法律规定,确保透明、公正、合法的发行程序。 结语 直接发行和间接发行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票的两种方式。直接发行由公司自行承担发行责任和风险,中介机构仅提供协助并收取手续费;间接发行则由证券经营机构包干发行,并承担发行风险。根据公司法,股份有限公司可以通过公开发行、配售或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发行股票。发行股票前,公司需制定方案并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时履行相关登记、备案、公告等程序,确保合法合规。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票应遵守法律规定,确保透明、公正、合法的发行程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零三条股东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但是,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但是,股东大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第一百零四条本法和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转让、受让重大资产或者对外提供担保等事项必须经股东大会作出决议的,董事会应当及时召集股东大会会议,由股东大会就上述事项进行表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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