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国家安全法的规定国家建立统一领导、协同联动、有序高效的国家安全危机管控制度。 发生危及国家安全的重大事件,中央有关部门和有关地方根据中央国家安全领导机构的统一部署,依法启动应急预案,采取管控处置措施。发生危及国家安全的特别重大事件,需要进入紧急状态、战争状态或者进行全国总动员、局部动员的,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国务院依照宪法和有关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决定。国家安全危机事件发生后,履行国家安全危机管控职责的有关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准确、及时报告,并依法将有关国家安全危机事件发生、发展、管控处置及善后情况统一向社会发布。 公民和组织应当履行下列维护国家安全的义务: 1、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关于国家安全的有关规定; 2、及时报告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线索; 3、如实提供所知悉的涉及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证据; 4、为国家安全工作提供便利条件或者其他协助; 5、向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和有关军事机关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助; 6、保守所知悉的国家秘密;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综上所述,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有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不得向危害国家安全的个人或者组织提供任何资助或者协助。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其他社会组织应当对本单位的人员进行维护国家安全的教育,动员、组织本单位的人员防范、制止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第六十二条 国家建立统一领导、协同联动、有序高效的国家安全危机管控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