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典当行可不可以做股权质押 依据典当管理办法的规定,权利质押是典当行为的主要业务范围之一,所以依法可转让的股权典当行是可以办理质押的。 《典当行管理办法》 第二十五条经批准,典当行可以经营下列业务: (一)动产质押典当业务; (二)财产权利质押典当业务; (三)房地产(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房地产或者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在建工程除外)抵押典当业务; (四)限额内绝当物品的变卖; (五)鉴定评估及咨询服务; (六)商务部依法批准的其他典当业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第七十五条下列权利可以质押: (一)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 (二)依法可以转让的股份、股票; (三)依法可以转让的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 (四)依法可以质押的其他权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