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各地有各地的细则,我国专门的精神卫生法已酝酿20多年,至今迟迟没有出台。理想状态:把精神病患者的管理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各部门齐抓共管。卫生系统负责精神疾病的基本治疗;民政部门对经济上有困难的精神病患者提供义务救助;公安部门遇到特殊的精神病患者犯罪时,由公安机关执行强制性的义务监督和强制治疗。同时,基层派出所应与社区加强联系,建立以社区为依托的网络监控体系,及早发现精神病患者的发病征兆,督促监护人对其约束、治疗。国家出钱成立一个基金,专门承担精神病患者的治疗费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十八条 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 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