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工会会员最基本最重要的权利是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法律依据:《中国工会章程》 第三条 会员享有以下权利: (一)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对工会工作进行监督,提出意见和建议,要求撤换或者罢免不称职的工会工作人员。 (三)对国家和社会生活问题及本单位工作提出批评与建议,要求工会组织向有关方面如实反映。 (四)在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要求工会给予保护。 (五)工会提供的文化、教育、体育、旅游、疗休养、互助保障、生活救助、法律服务、就业服务等优惠待遇;工会给予的各种奖励。 (六)在工会会议和工会媒体上,参加关于工会工作和职工关心问题的讨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