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处理一方不肯到 |
释义 | 法律分析:一、未涉及人员伤亡:交通事故对方不配合处理,可以找负责这起交通事故的交警处理,先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邮寄肇事方,然后到法院起诉,胜诉后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建议:能协商的,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在诉讼时效内(一年)及时提起民事诉讼。二、发生人员伤亡的:肇事方不愿意赔偿的,作为受害方可以如下处理对肇事车辆及财产进行财产保全;可以要求肇事车辆的保险公司支付医疗费,一般为1万元;治疗结束后把保险公司和肇事方作为被告向法院提起诉讼。注意:遇到人员受伤不要轻易“私了” 一、撞车了对方不配合处理怎么办 交通事故一方不配合,未涉及人员伤亡的话,可以找负责这起交通事故的交警处理,先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邮寄肇事方,然后到法院起诉,胜诉后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能协商的,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在诉讼时效内及时提起民事诉讼。发生人员伤亡肇事方不愿意赔偿的,作为受害方可以对肇事车辆及财产进行财产保全;要求肇事车辆的保险公司支付医疗费,,治疗结束后把保险公司和肇事方作为被告向法院提起诉讼。 二、交通事故医药费该如何垫付 在受害人对肇事方及保险公司同时提起赔偿之诉时,在总赔偿数额不超过交强险保险限额的情况下,肇事方垫付的医疗费能否在本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中一并进行处理以及如何处理的问题。发生交通事故后,如果出现伤病,一般都会要求车主先垫付医药费,然后等伤者出院以后,再经过交警队调解,调解不成的,到法院进行诉讼。在调解或者诉讼的过程中,由保险公司来承担相关费用。有明确规定,医院对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应当及时抢救,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救治;如是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如是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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