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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林权证怎么办理?
释义
    

法律主观:
    


    林权证是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或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依据《 森林法 》或《 农村土地承包法 》的有关规定,按照有关程序,对国家所有的或集体所有的森林、林木和林地,个人所有的林木和使用的林地,确认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并登记造册,发放的证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三条 国家依法实行森林、林木和林地登记发证制度。依法登记的森林、林木和林地的所有权、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森林、林木和林地的权属证书式样由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规定。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三十一条
    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依法对其承包经营的耕地、林地、草地等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有权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等农业生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三十三条
    土地承包经营权自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生效时设立。登记机构应当向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发放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林权证等证书,并登记造册,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三十五条
    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转让的,当事人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登记;
    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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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4 4:16: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