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办理林权证的部门是哪个? |
释义 | 林权证的主要作用:保护持有人权益、解决纠纷、征占林地、申请采伐、明晰产权、资产评估。根据《森林法》,林地和林木的所有权、使用权需登记,受法律保护,不得侵犯。所有者和使用者有责任保护和合理利用林地、林木,不得非法改变用途或毁坏。 法律分析 林权证的基本作用有:林权证是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或林业主管部门,依据《森林法》或《农村土地承包法》的有关规定,按照有关程序,对国家所有的或集体所有的森林、林木和林地,个人所有的林木和使用的林地,确认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并登记造册,发放的证书。有以下六个方面的作用: 1、保护林权证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2、调处林权纠纷的主要依据; 3、征占林地和林地流转的必备条件; 4、申请林木采伐的要件; 5、明晰产权的依据; 6、资产评估、作价入股、抵押的凭证。 法律客观: 《森林法》 第十五条 林地和林地上的森林、林木的所有权、使用权,由不动产登记机构统一登记造册,核发证书。国务院确定的国家重点林区(以下简称重点林区)的森林、林木和林地,由国务院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登记。 森林、林木、林地的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犯。 森林、林木、林地的所有者和使用者应当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森林、林木、林地,不得非法改变林地用途和毁坏森林、林木、林地。 拓展延伸 林权证申请流程及相关部门 林权证是指国家对林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办理林权证需要经过一定的程序和相关部门的审批。首先,申请人需要向所在地的林业局或林地管理部门提交申请材料,包括申请表、土地权属证明等。接下来,相关部门会进行现场勘察和调查,确认林地的实际情况和申请人的资格。然后,经过审核和审批程序,最终由林业局或林地管理部门颁发林权证。办理林权证的部门通常是地方的林业局或林地管理部门,具体部门名称可能因地区而异。申请人可以通过咨询当地相关部门或查询官方网站获取准确的部门信息。 结语 林权证的重要作用包括保护持有人的合法权益、解决林权纠纷、实现征占和流转林地的必要条件、申请林木采伐的要件、明确产权归属、作为资产评估、作价入股和抵押的凭证。根据《森林法》第十五条,林地和林木的所有权和使用权需经不动产登记机构登记造册,国家重点林区由国务院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登记。森林、林木、林地的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不得侵犯。办理林权证需要提交申请材料并经过审批程序,最终由地方的林业局或林地管理部门颁发。申请人可咨询当地相关部门或查询官方网站获取准确信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2021修正):第三章 规划 第十七条 国家对草原保护、建设、利用实行统一规划制度。国务院草原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编制全国草原保护、建设、利用规划,报国务院批准后实施。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草原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有关部门依据上一级草原保护、建设、利用规划编制本行政区域的草原保护、建设、利用规划,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经批准的草原保护、建设、利用规划确需调整或者修改时,须经原批准机关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2017修正):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六十九条 历史文化名城的布局、环境、历史风貌等遭到严重破坏的,由国务院撤销其历史文化名城称号;历史文化城镇、街道、村庄的布局、环境、历史风貌等遭到严重破坏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撤销其历史文化街区、村镇称号;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2021修正):第三章 规划 第二十一条 草原保护、建设、利用规划一经批准,必须严格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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