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根据我国义务教育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于划定学区读书、以就近入学为原则招生的学校,欲要在心仪学校就读,必须将儿童的户籍放在所在地的对口学区。如果监护人不将孩子的户口迁入学区,就不能保障孩子在学校读书。但是对于以分数高低为标准录取的学校,则不需要孩子户口在学区内。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我国《义务教育法》第12条 适龄儿童、少年应该在其户籍所在地的对口学区,就近入学为原则; 当事人购房后,孩子要在对应的学区入学的,应该把孩子及监护人(房主)的户口迁移到该房产上,才能保障就近入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