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租突然要加租是不是违法 |
释义 | 房租突然要加租违法。租赁合同有效期内,非经租客同意,房东无权单方面加租,以此为由解除合同的需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租赁合同到期后,房东可以要求加租,租客可以选择接受或退房。 一、租客两个月不交房租怎么办 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遇到租客拖欠房租等违约行为的,房东可以依据双方在租赁合同中的约定,要求租客支付房租并承担违约责任。房东可以先向租客进行协商处理,争取妥善解决纠纷,避免产生矛盾;如果双方协商不成的,房东也可依法向法院起诉,要求租客支付房租并承担违约责任。 二、租户分期后房屋不退怎么办 租户到期不退房,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强制清退: 1、向法院起诉。租赁合同到期不继续签订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合同;租客不交租金的,房主可随时要求其搬离; 2、向租客发出搬离通知,限其在一定时间内搬离,若期限过后,租客还未搬离,又不愿意续签合同支付房屋租金,房东可以清除租客的东西,但过程中不能损坏财物。 三、租房押金什么时候退回 租房押金的退还一般是在租赁合同到期之后。 即租赁关系解除当天返还,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房东应于租赁关系消除且租客清空、点清并付清所有应付费用后的当天将租房押金全额无息退还租客,租房期间财产有损失,应在扣除财务损失后返还。 租房押金退还规则由于: 1、一般以双方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为准,如没有合同或合同约定不明,则主要分为以下几种情况:一是,房东应于租赁关系消除时将租金退还租客。如果租赁合同没有明确押金的性质或规则,则押金作为租赁预付款处理,无论如何都要返还的。房东应于租赁关系消除且租客迁空、点清并付清所有应付费用后的当天将租房押金全额无息退还租客; 2、租房期间财务损失可从押金中扣除,租房期间有财产损失可以相应扣除押金,押金在扣除财物损失后应该退还。在没有明确约定押金性质的情况下,押金的作用是为房屋及屋内财产设定的一个担保,租赁期间如造成出租人房屋及室内设施的财产损失则从押金里扣除。如没有造成该损失则合同期满或者解除合同时应予退还; 3、双方协商不成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第七百二十一条 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对支付租金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租赁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租赁期限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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