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五条“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的规定。女性可以通过结婚迁入丈夫家的户口,前提是同城。男性要分离户口,须有独立住房。 一、户口本分户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五条、第十七条和公安部三局关于执行户口登记条例的初步意见第九条的规定,公民分户应按如下规定办理:分户的条件是实际住房有两个以上自然间,且单独生活。 (1)一家同居一处,因结婚单独居住,不在一起生活的; (2)经法院判决或调解的离婚当事人有房屋居住权,且确实在此居住的; (3)经法院判决或调解的房产纠纷当事人有房屋居住权,且确实在此居住的; (4)已办理了私房析产、赠予以及继承手续的; (5)已在房屋管理部门办理了房契分户手续的; 二、户口本分户手续办理户内成员仍在本址居住,因婚姻关系或者房屋产权变化等原因需要分户的,可以提交《居民户口簿》、原户主《居民身份证》以及下列材料之一,向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请: (1)《结婚证》; (2)《离婚证》或者人民法院离婚判决书、调解书; (3)人民法院对房屋所有权、使用权分割的判决书、裁定书、决定书等(不含夫妻间确权); (4)县级以上房产管理部门颁发的析产后的私房产权证、分割后的公房租赁使用证明(不含夫妻间确权)。 三、申请分户需要提供的资料申请立户、分户、并户移居的,必须提供:户口簿、房产证、申请人与移居人关系证明、拆建安置证明、民警调查意见。分户属于公安部门行政许可内容,依据行政许可法不得附条件。当事人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提出申请,符合条件,应当准许。建议你书面提出申请,公安机关不予分户的,你可申请行政复议。综上所述,日常生活中,户口本分户的情况很多,主要是子女从户口本分离出去的比较常见,如果夫妻离婚,也要办理分户手续。户口本分户条件因为分户的原因而不同,如子女成年,有独立的住房和经济收入,其就符合分户条件,就可以将户口迁出去,自己单独立户。总之,申请独立户口本的前提是成年且有独立的住房和经济收入,鉴于你的情况,只要能够提供独立的住房和经济收入证明,就可以自己单独立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