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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房产证未办理前能否过户?
释义
    未办理出房产证的房子过户可分两种情况:1、未竣工房可更名,需提供未竣工检查报告和合同更名原因,并支付手续费;2、竣工房不可更名,可在产权证办理后以赠予形式改名。
    法律分析
    可以。
    对于可以办理出房产证,但暂时还未办理出房产证的房子过户的话有以下两种情况:
    1、如果这个商品房没有竣工验收,就可以更名,但要到市有关单位开具未竣工检查报告,并由开发商提交合同更名的原因,此时支付相关手续费用。
    2、如果该商品房已经竣工验收,则无法进行更名,但可在产权证办理出来后再以赠予的形式将产权证的名字改名。
    拓展延伸
    房产证未办理前的过户规定与限制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房产证未办理前的过户存在一定的规定与限制。首先,房产证是房屋所有权的法律凭证,未办理前不能直接过户。其次,根据不同地区和具体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特殊规定和程序。一般情况下,房产证办理前,可以签订预售合同或转让协议来进行过户,但需要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办理房产证的时间和责任承担等事项。此外,还需注意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如不得涉及违法行为、不得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等。具体操作建议咨询专业律师或房地产相关部门,以确保合法权益得到保护。
    结语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房产证未办理前的过户存在一定规定与限制。对于可以办理出房产证但暂未办理的房子过户,有两种情况。如果商品房未竣工验收,可更名,需提供未竣工检查报告并支付手续费。若商品房已竣工验收,则无法更名,但可在产权证办理后以赠予形式改名。需要注意遵守法律法规,确保合法权益得到保护。具体操作建议咨询专业律师或房地产相关部门。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四条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
    (一)尚未登记的不动产首次申请登记的;
    (二)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
    (三)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决定等设立、变更、转让、消灭不动产权利的;
    (四)权利人姓名、名称或者自然状况发生变化,申请变更登记的;
    (五)不动产灭失或者权利人放弃不动产权利,申请注销登记的;
    (六)申请更正登记或者异议登记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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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26 15:55: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