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潮州三旧改造项目 |
释义 | 法律分析: 1、综合整治:在不改变主体结构和使用功能的前提下,改善市政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改善沿街立面、整治环境或对既有建筑进行节能改造等。 2、功能改变:在保留建筑物的原主体结构的前提下,按照相关规划改变部分或者全部建筑物使用功能。 3、拆除重建:对改造地块的原有建筑物进行全部拆除,并按照城乡规划的要求予以重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十六条 下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当依据上一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编制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的建设用地总量不得超过上一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控制指标,耕地保有量不得低于上一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控制指标。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编制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当确保本行政区域内耕地总量不减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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