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两人以上合作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由谁享有 |
释义 | 一、两人以上合作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由谁享有 合作作品的著作权通常由合作作者共同享有。 不管是可以分割的著作权,还是不可分割的著作权,合作作者对整体的合作作品都享有同一个著作权。受托人和委托人可以自行约定著作权的归属。这一方面是尊重作者也即受托人的意愿,另一方面是为了方便委托人有效的使用作品。但是,双方当事人可以自由约定其归属的仅限于著作财产权,而不包括著作人身权。著作人身权只能属于受托人。 不可分割的合作作品,著作权由其合作作者共同享有,通过协商一致行使权利。 不可分割的合作作品,因作品的不可分割性,合作作者无法单独行使著作权,因此需要合作作者之间经过协商确定著作权的具体行使。 如果不能协商一致,又没有正当理由的,任何一方不得阻止他方行使除了转让以外的其他权利,但是所得收益应当合理地分配给所有合作作者。 这里需注意,如果是一方的合作作者想要行使的是著作权的转让,那么其他的合作作者有权阻止转让作者行使著作权。 可分割的合作作品的著作权,可由合作作者分别单独享有和行使,但行使时不能侵犯合作作品整体的著作权。 二、员工职务作品知识产权归属于单位吗? 1、员工职务作品知识产权归不一定属于单位。 (1)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为职务发明创造。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申请被批准后,该单位为专利权人。该单位可以依法处置其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和专利权,促进相关发明创造的实施和运用。 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单位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订有合同,对申请专利的权利和专利权的归属作出约定的,从其约定。 (2)自然人为完成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工作任务所创作的作品是职务作品,除署名权外, 著作权由作者享有,但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有权在其业务范围内优先使用。作品完成两年内,未经单位同意,作者不得许可第三人以与单位使用的相同方式使用该作品。 2、非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申请被批准后,该发明人或者设计人为专利权人。 对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的非职务发明创造专利申请,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压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四条两人以上合作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由合作作者共同享有。没有参加创作的人,不能成为合作作者。 合作作品的著作权由合作作者通过协商一致行使;不能协商一致,又无正当理由的,任何一方不得阻止他方行使除转让、许可他人专有使用、出质以外的其他权利,但是所得收益应当合理分配给所有合作作者。 合作作品可以分割使用的,作者对各自创作的部分可以单独享有著作权,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合作作品整体的著作权。知识产权 该内容由 冯颖琼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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