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企业在工商、市场监管部门登记注册后,有义务向社会提供企业的基本信息,让社会公众和交易相对人对企业有一个初步的了解和判断,让国家相关管理部门及时掌握企业的存续和经营状况。年报还是企业生产经营的需要。年报记录了市场主体的基础经营活动信息,有利于市场主体之间彼此掌握和了解对方的基本情况,在互信的基础上进行市场活动,有利于降低市场交易成本。企业年报是由董事会主持编制向有关主管机关及股东大会汇报的有关公司经营的财务状况等的书面报告材料。一般包括:公司的损益表、公司主要业务活动的情况、固定资产所发生的重大改变、发行新股的情况、发行债券的情况、捐款、在职董事名单、股息分派意见、董事与公司之间发生契约关系的内容、董事购取公司股份或债券的协议详情、储备金现状及建议等。二、企业年报是在每年什么时候报企业年报申报时间是在每年的上半年。每年上半年具体的时间是从1月1日至6月30日,都可以对年报进行修改和申报。企业年报包括以下内容:1、企业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信息;2、企业开业、歇业、清算等存续状态信息;3、企业投资设立企业、购买股权信息;4、企业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其股东或者发起人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等信息;5、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权转让等股权变更信息;6、企业网站以及从事网络经营的网店的名称、网址等信息;7、企业从业人数、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对外提供保证担保、所有者权益合计、营业总收入、主营业务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纳税总额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