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遭受洪灾后该如何受偿
释义
    1、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单位,动员社会力量,做好防汛抗洪和洪涝灾害后的恢复与救济工作。
    2、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蓄滞洪区予以扶持,蓄滞洪后,应当依照国家规定予以补偿或者救助。
    3、因蓄滞洪区而直接受益的地区和单位,应当对蓄滞洪区承担国家规定的补偿、救助义务。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32条规定,国务院和有关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对蓄滞洪区的扶持和补偿、救助制度。
    国务院和有关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制定洪泛区、蓄滞洪区安全建设管理办法以及对蓄滞洪区的扶持和补偿、救助办法。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4/12/25 1:48: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