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1、城乡居民要养成关注天气预报的习惯,随时掌握天气变化,做好家庭防护准备;特别要密切关注汛期的洪水预警,服从防汛指挥部门的统一安排。 2、地处洼地的居民要准备好沙袋、挡水板等物品,或砌好防水门槛,设置挡水土坝,以防止洪水进屋。 3、在农村,家中最好常备船只、木筏、救生衣等可以安全逃生的物品,汛期到来前检查是否可以随时使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第十四条 平原、洼地、水网圩区、山谷、盆地等易涝地区的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制定除涝治涝规划,组织有关部门、单位采取相应的治理措施,完善排水系统,发展耐涝农作物种类和品种,开展洪涝、干旱、盐碱综合治理。城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城区排涝管网、泵站的建设和管理。 第十五条 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长江、黄河、珠江、辽河、淮河、海河入海河口的整治规划。在前款入海河口围海造地,应当符合河口整治规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