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协议中规定可以变更抚养费吗 |
释义 | 可以。离婚协议上的抚养费可以依据现实情况双方协议调整,或者通过诉讼的方式进行调整。抚养费的调整应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并且要考虑到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以及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一、衡量抚养费的标准有哪些 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是衡量抚养费的因素。司法解释规定,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不直接抚养方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如有特殊情况,上述比例还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 二、再婚后对方可以不可以要孩子抚养费 是否应当支付抚养费与对方是否再婚没有关系。孩子的生父母应当支付孩子抚养费到子女成年并且独立生活。 离婚后小孩的抚养费的多少和负担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判决。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 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4.父母双方也可以协议由一方直接抚养子女并由直接抚养方负担子女全部抚养费。但是,直接抚养方的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费用,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除外。 但是双方对于子女抚养费的约定以及法院对于抚养费的判决皆不能损害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请求抚养费。 三、抚养费的给付方式是什么 抚养费的给付方式问题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法院判决。 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给付一方应当定期给付抚养费,有条件的也可以一次性给付,双方协议一致即可。 子女抚育费可以采取以下的给付方式: 1、定期给付; 2、一次性给付; 3、以物折抵。 子女的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 在离婚案件中,人民法院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时,一般是根据以下三大标准来确定: 1、子女的实际需要; 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 3、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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