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去哪里告法院执行局 |
释义 | 【法律分析】 1、向执行机构负责人、法院相关负责人或部门投诉。2、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的规定,可以向上级法院申请执行。3、向同级人民检察院投诉。人民检察院认为人民法院在民事执行活动中可能存在怠于履行职责情形的,可以向人民法院书面了解相关情况,人民法院应当说明案件的执行情况及理由,并在十五日内书面回复人民检察院。如果认为法官违法判案,可以向上级法院上诉;判决已经生效的,可以申请法院再审予以纠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三十四条 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 (三)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 (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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