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到达劳动合同相对方后,原则上是不能撤销的。《劳动合同法》并没有对这种情形做出规定,参照《合同法》第九十六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依照本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第九十四条的规定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当然,如果在解除合同的通知到达对方之前撤回应当认定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不发生效力。 一、房屋租赁合同的终止方式有哪几种 房屋租赁合同的终止方式有以下三种: 1、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终止双方达成的终止协议或原合同约定的终止合同条件发生后,当事人向另一方发出的通知到达另一方时; 2、法定终止,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者通知对方; 3、因承租人无正当理由违约而终止租赁合同的,必须经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当事人依照规定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在通知到达对方时终止。 二、解除房屋买卖合同有哪些程序 当事人一方依法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通知载明债务人在一定期限内不履行债务则合同自动解除,债务人在该期限内未履行债务的,合同自通知载明的期限届满时解除。对方对解除合同有异议的,任何一方当事人均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行为的效力。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六条【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