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村民自费修建道路并收取过路费是否违法? |
释义 | 农村拦路收费涉嫌敲诈勒索罪,自行修路不合法。修路需向交委申请立项,必须有资质且招投标,自修路不被承认。敲诈勒索罪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恐吓、威胁或要挟非法占用公私财物。敲诈勒索公私财物价值达二千元应立案。 法律分析 亲亲你好村民自己修路拦路收钱违法。农村拦路收费是涉嫌敲诈勒索罪。土地都是国家的,修路要向交委申请立项的,还必须是有资质的单位才能修,还要招投标,更不要说是收费的路了。自己修的不得被承认,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恐吓、威胁或要挟的方法非法占用被害人公私财物的行为,敲诈勒索公私财物价值达到二千元应予立案。 拓展延伸 村民自费修建道路收取过路费:法律责任与合规性分析 在法律责任与合规性分析方面,村民自费修建道路并收取过路费存在一些潜在的法律风险。首先,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修建道路通常是由政府或相关部门负责,而私人自费修建道路可能涉及违反城市规划、土地使用等法律法规的问题。其次,收取过路费可能涉及到经营性活动,需要符合相关的经营许可、税务等法律要求。此外,村民自费修建道路并收取过路费可能引发公平竞争、资源分配等社会问题,需要考虑社会公共利益的平衡。因此,建议村民在自费修建道路和收取过路费前,咨询专业律师,确保合规性,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以免承担法律责任。 结语 自费修建道路并收取过路费存在法律风险。修路需向交委申请立项,由资质单位招投标,不得私自修建。敲诈勒索罪涉及非法占有、恐吓等行为,公私财物价值达二千元可立案。私人修路需考虑城市规划、土地使用等法律规定,过路费涉及经营许可、税务等要求。建议咨询律师确保合规,维护公共利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2012修正):第九章 农民权益保护 第七十八条 违反法律规定,侵犯农民权益的,农民或者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有关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或者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 人民法院和司法行政主管机关应当依照有关规定为农民提供法律援助。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2012修正):第十章 农村经济发展 第八十五条 国家扶持贫困地区改善经济发展条件,帮助进行经济开发。省级人民政府根据国家关于扶持贫困地区的总体目标和要求,制定扶贫开发规划,并组织实施。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坚持开发式扶贫方针,组织贫困地区的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合理使用扶贫资金,依靠自身力量改变贫穷落后面貌,引导贫困地区的农民调整经济结构、开发当地资源。扶贫开发应当坚持与资源保护、生态建设相结合,促进贫困地区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和全面进步。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2012修正):第九章 农民权益保护 第七十七条 农民或者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为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有向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反映情况和提出合法要求的权利,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对农民或者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提出的合理要求,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及时给予答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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