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农村修路要求村民交钱合理吗 |
释义 | 农村修路不需要农民出钱,因为根据2018年4月8日交通运输部令第4号公布的《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表示农村公路建设资金应当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列入地方各级政府财政预算,应当逐步建立健全以财政投入为主、多渠道筹措为辅的资金筹措机制,鼓励采取农村公路资源开发、金融支持、捐助、捐款等方式筹集农村公路建设资金,不得增加农民负担,不得损害农民利益,不得采用强制手段向单位和个人集资,不得强行让农民出工、备料。 对于农村修公路,国家有一定的补贴,但不是全部,所以差额部分需要当地政府出。若强制单位和个人集资,强迫农民出工、备料的由有关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者由其向地方人民政府建议对责任单位进行通报批评,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对责任人依法给予行政处分。对于农村修路,我国是有补贴的,且补贴标准不一。 村里修路占地不同意行吗 1、如果村里修路时的修路协议是在违反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完成的,那么村民是可以有不同意方案的。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再由县级以上的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2、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需要征收的土地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情况,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需要发布公告至少三十日,而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3、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若确实有个别村民难以达成协议的情况,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进行如实说明。 修路占用农田怎么补偿 1、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 2、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 3、每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4-6倍。但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会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4、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一般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5、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对于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才算合理合法的情况。 6、依照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 法律依据: 《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 第十五条 农村公路建设资金应当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列入地方各级政府财政预算。 农村公路建设应当逐步建立健全以财政投入为主、多渠道筹措为辅的资金筹措机制。 鼓励采取农村公路资源开发、金融支持、捐助、捐款等方式筹集农村公路建设资金。 第十六条 县级以上地方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依据职责,建立健全农村公路建设资金管理制度,加强对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管。 第十七条 由中央政府给予投资支持的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将项目以及资金使用情况报相关部门备案。 第二十条 农村公路建设不得增加农民负担,不得损害农民利益,不得采用强制手段向单位和个人集资,不得强行让农民出工、备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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