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分析: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机动车驾驶: (一)有器质性心脏病、癫痫病、美尼尔氏症、眩晕症、癔病、震颤麻痹、精神病、痴呆以及影响肢体活动的神经系统疾病等妨碍安全驾驶疾病的; (二)三年内有吸食、注射毒品行为或者解除强制隔离戒毒措施未满三年,或者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尚未戒除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的; (四)申请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 (五)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依法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未满十年的。 【法律依据】: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第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机动车驾驶: (一)有器质性心脏病、癫痫病、美尼尔氏症、眩晕症、癔病、震颤麻痹、精神病、痴呆以及影响肢体活动的神经系统疾病等妨碍安全驾驶疾病的; (二)三年内有吸食、注射毒品行为或者解除强制隔离戒毒措施未满三年,或者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尚未戒除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的; (四)申请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 (五)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依法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未满十年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