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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国家景区可以私人承包吗
释义
    风景名胜区内项目特许经营可以分为整体项目和单个项目两种方式,最长期限分别为20年和15年。特许经营者需要缴纳风景名胜资源有偿使用费,但是否可以享有减缴或免缴费用应由当地法规规定。
    法律分析
    可以。风景名胜区内项目特许经营可以采取下列方式:(一)整体项目的特许经营最长期限为20年。(二)单个项目特许经营最长期限为15年。
    经营者应当缴纳风景名胜资源有偿使用费。但是具体是否可以享有减缴、免缴应当由当地法规去规定。
    拓展延伸
    风景名胜区经营权的法律规定和限制
    风景名胜区经营权的法律规定和限制是指在我国法律体系下,对于风景名胜区经营权的管理和运营所需遵守的法律规定和限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风景名胜区经营权通常需要通过招投标、竞争性出让等方式获取,同时需要符合国家、地方相关管理部门的要求和审批程序。此外,经营者在经营过程中需要遵守相关环境保护、文物保护、安全管理等方面的法律规定,确保对风景名胜区的保护和可持续发展。同时,法律还规定了经营者的权利和义务,包括合理利用资源、提供优质服务、保障游客权益等。综上所述,风景名胜区经营权的法律规定和限制旨在保护风景名胜区的自然环境和文化遗产,促进旅游业的可持续发展。
    结语
    风景名胜区经营权的法律规定和限制,旨在保护风景名胜区的自然环境和文化遗产,促进旅游业的可持续发展。经营者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通过招投标、竞争性出让等方式获取经营权,并符合国家、地方管理部门的要求和审批程序。在经营过程中,经营者需遵守环境保护、文物保护、安全管理等法律规定,保障游客权益,提供优质服务。此外,经营者享有特许经营的最长期限为20年或15年,需缴纳风景名胜资源有偿使用费,具体减缴、免缴应按当地法规规定。
    法律依据
    《风景名胜区条例》第三十七条经营者应当缴纳风景名胜资源有偿使用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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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7 7:17: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