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办了 营业执照 没有开店是不需要交税的。 营业执照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发给工商企业、个体经营者的准许从事某项生产经营活动的凭证。 其格式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统一规定。 其登记事项为: 名称、地址、负责人、资金数额、经济成分、 经营范围 、经营方式、从业人数、经营期限等。 营业执照分正本和副本,二者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正本应当置于公司住所或营业场所的醒目位置,营业执照不得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六十七条 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6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6个月以上的,可以由公司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第七十一条 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营业执照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 第七十二条 未将营业执照置于住所或者营业场所醒目位置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以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